当前位置:首页 > 公众参与 > 咨询、投诉、建议 > 投诉  
  投诉 我要写信  
标题:  关于鲤城区鲤中街道清正社区百源路39号个人建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投诉
发表时间:  2017-07-30
发表内容: 1、业主鲤城区百源村40号庄温州与鲤城区百源村39号蔡珊珊一楼的墙体是相连,所以在基建时蔡珊珊的墙体应留出一个合理的空间让双方房屋能有通风采光。 2、蔡珊珊的百源村39号是地处鲤城区市总工会范围内,房屋原来是单层楼房,为何申请翻建后可以变成9.2米高度的三层楼房,市规划局是否有相关对应的翻建政策或者批文。 3、蔡珊珊的公示表上的地址为鲤城区鲤中街道清正社区百源路39号,实际图纸为鲤城区百源村39号,是否因为审批地址的错误,才导致翻建审批通过的问题。
回复状态:  已回复 回复时间:  2017-08-03
回复内容: 您好,感谢您的耐心等待!1、百源村39号与百源村40号两处住宅相连的一处共有墙,百源村39号业主蔡珊珊的设计方案中,保留现有共有墙。2、百源村39号依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审批。3、其产权证上地址为百源村39号。
附件: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